主攻民主化理论和比较政治学研究的张飞岸博士,在讲座中系统介绍了民主化理论以及和民主化在其他国家的实践。她指出,民主并不是一个目的,而是一个治理国家的手段。作为一种治理模式,肯定是要实现某种诉求的。以民为本的理念是中国文化核心元素。中国式民主不能绕开民享这一纬度。但是这个民主模式必须能够回应大多数人的诉求,能够把发展的成果让全民共享,这是民主在中国的实现形式。只有能够做到这一点,自己的民主模式才能够立得住。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所谓的模式,无论怎么宣传,也不可能被国内的人接受,更不可能被西方的人接受。
就第三波民主化国家或地区的实践效果来看,它的主要成果在发展中国家就表现为选举民主的确立和资本流动性的增强。西方民主在发展中国家的推广中,遇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没能回应发展中国家本身已经存在的问题,反而激化了现存的阶层矛盾和族群矛盾。这主要是因为民主化理论本身研究范式是有问题的,也就是“自由民主”范式的问题,而“自由民主”本身就是一种以美国的民主为标准的一种民主模式。
由于各个国家的国情、历史、文化不同,每个国家都有适合自己需要的民主模式。在公民文化和公民社会传统比较强大的国家,也许民众自治可以成为一种最佳的民主模式。但是在缺乏公民文化和精英利益顽固的一些国家,一个强势代表民众利益的领导人,也许更能够保证民众利益的实现。所以,以民享为核心的民主评估标准认为,相对于民享的目标而言,实现民享的手段是一个次要的评价标准。无论一个国家是通过一党制,两党制还是多党制,无论他是通过威权主义,宪政主义还是民主主义本身,只要它实现了民享的目标,我们都可以把它称之为民主国家。这个评估民主的标准,它就不再是意识形态的,也不是为了任何一种模式而反对另一种模式,它是一种以人民的认可和治理的政绩作为检验民主标准的评价体系。